春節將近避免過勞 勞動部找量販業座談 連續出勤不超過12天 輪班間隔11小時

2018 / 01 / 1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16日上午邀集「好市多」、「家樂福」、「大潤發」及「愛買」國內四大量販業者,就「保障勞工避免過勞」、「改善部分工時勞工工時零碎化」及「工會與勞資會議效力」等問題進行座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會後說明,與會業者均承諾配合政府勞動政策,春節期間不會有超過12天的班表、輪班間隔不會低於11小時,也不會排出極端班表的花花班表。

  鄒子廉表示,零售式量販業者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制度,對於年節期間之營運高峰,業者雖可依據《勞動基準法》採取彈性工時制度因應,甚至透過輪班等方式推出24小時不打烊之營運措施,但仍應踐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各項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鄒子廉指出,與會量販業者承諾春節營運期間不會讓勞工連續上班超過12天、輪班間隔不會低於11小時,部分業者承諾不會打破7休1;對於輪班制勞工,也會確實審酌勞工工作負荷、通勤距離遠近等,絕對不會有坊間流傳的極端班表;也有3家業者考慮縮短24小時營業。

  會議中也討論輪班間隔過短讓勞工無法獲得合理休息,要求量販業者做合理約定,如打工族多段式排班(如8時上班到10時、12時上到14時、17時上到19時)讓勞工實質上無法離開公司,易衍生勞資爭議。

  鄒子廉說,對於部分工時勞工工時零碎化之情形,與會業者均認同此舉並不利於勞雇雙方,為使勞工具有完整休息時間以調劑身心,提升工作效率與專注力,均同意排班以單日2段班為原則,避免工時零碎化。

  至於部分業者存有工會與勞資會議意見扞格問題,鄒子廉指出,為保障工會團結權,事業單位如已依法組織企業工會,無論工會規模大小,有關現行彈性工時之運用、女性夜間工作、加班之同意權,甚至新修法令施行後之彈性運用加班時數上限、輪班間隔時間調整等議題,均應以工會同意權為優先,不可以勞資會議取代;另外也提醒業者盼能將打工族納入勞資會議代表。

  鄒子廉強調,量販業者承諾都會列入後續勞檢監督追蹤對象,包括連續出勤、輪班間隔及過勞預防等重點項目加強檢查,另外春節前後也會針對餐飲業、超商進行專案勞動檢查。另也會視座談會成效,評估下一步是否邀餐飲業者、便利商店等座談。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