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勞僱雙方權益 建議恢復HIV檢驗 雇主得決定是否僱用 以便預防感染

2016 / 05 / 0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九日臺北報導】自去年7月起,衛生福利部將HIV及妊娠檢查從外勞健檢項目取消,臺南市就業服務公會日前通過會議決議,由全聯會發函衛福部,由於國人仍對愛滋病有所疑慮,過去曾有NGO團體協助仍無雇主願意承接的案例,在臺醫療費用也相當高,藍領外勞多無法負擔,建議恢復第二類外國人入境健檢HIV檢查以及母國健檢的妊娠項目,並尊重雇主意願,自己選擇僱用與否,避免造成勞僱雙方困擾。 對此衛福部回文強調,愛滋病毒傳染途徑已相當明確,主要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母子垂直感染,以及共用注射針頭、稀釋液導致傳染,一般日常生活、共同生活並無傳染疑慮。取消妊娠檢查則是基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國際人權規範,外勞在臺懷孕後的工作調整及轉換雇主等事宜,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

臺南市就服公會指出,愛滋感染者需接受治療,才能抑制病情,國民及外國人如未經篩檢,如何發現是否為感染者並即早治療?而藍領外國人衛教知識較差,缺乏安全性行為觀念,懷孕案例時有所聞,可見外勞很有可能在不知情情況下將疾病傳染給他人。

此外,外勞感染愛滋病需負擔龐大醫療費用,每月約1萬5千元至2萬元,在國人疑慮未消除的情況下,外勞不易轉換新雇主,最終外勞只能回國,甚至逃逸。 全聯會理事呂錫安指出,有些愛滋家庭也請不到外勞,建議衛福部恢復HIV檢驗,但已入境者不作為遣返的唯一理由,讓雇主在知情情況下,自行選擇是否僱用,以兼顧勞工權益以及雇主需求。

衛福部為順應國際人權規範,去年2月起取消外籍愛滋患者居、停留限制,並將HIV自檢驗項目中刪除。有業者私下表示,並非歧視愛滋病患,但主管機關應思考,外籍看護工與病患及雇主家庭的接觸相當頻繁,工作內容可能涉及傷口處理,即使感染風險很低,也不能完全排除,對雇主及病患而言,預先告知部分訊息是有必要的,以便有突發狀況時得以及早採取必要的預防治療。且外籍勞工與本國也存在文化的差異,勞資問題複雜度也會比本國籍高,政策考量要更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