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期間 勞團籲服務業應放假 立委提案勞工颱風出勤比照公務員

2016 / 09 / 2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一日臺北報導】勞團指出,有92%的專櫃銷售人員在颱風期間必須上班,卻有78%沒有任何津貼,要求應將颱風假入法;對此民進黨立委鍾孔炤表示,上會期已經針對《勞基法》40條之1提出修法,未來勞工在颱風天出勤規範比照公務員,法案已送入衛環委員會審理,希望能在這會期盡速通過。

臺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與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林靜儀2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勞團指出,日前莫蘭蒂重創高屏地區,許多百貨仍不顧員工生命安全,堅持正常營業或營業半日;又馬勒卡颱風侵襲北臺灣,北北基三縣市宣布放颱風假一日,但是各大百貨依然堅持開店營業,勞團呼籲服務業等民間企業應適用颱風假。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陳曉雯表示,在颱風期間民眾「不看電影不會死、不叫披薩不會死」,但要是有人因此要上班的話,可能發生意外死亡,因此這次訴求是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於颱風天出勤,而各大百貨在地方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均不應營業。

根據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點中提到,當雇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宜」加發工資或津貼。

對此林靜儀表示,勞工權益不該只用沒有強制力的行政命令規定,像颱風這樣的天災發生時,除了攸關公眾利益的醫療、大眾運輸等行業外,「到百貨公司購物是很明確非必要的行為」;將與勞動部討論明確規範那些行業在颱風期間不該上班。

鍾孔炤則說,針對勞工颱風天出勤辦法,上會期他已提出增訂勞基法第40條之1條文草案,比照公務人員辦理,希望透過法律明文規範,讓勞工能正常支薪;目前法案已由院會交付衛環委員會,將盡快排案審查。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