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出國認證程序 越辦處已提交國內 須待批准才能實施 掌握越勞後續動態

2017 / 03 / 2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廿一日臺北報導】外勞滿三年免出國已實施一段時間,目前除越南外,包括印尼、泰國都已公布期滿續聘及轉換案件之勞動契約驗證相關規定。駐台北越南經濟辦事處1月底已將方案送至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希望將勞僱之間權利義務,以及越南仲介終止合約等內容,透過契約驗證機制做更明確的規範,具體辦法待國外批准後就會公告實施。

  就服法第52條修正條文已於去年11月公告實施,各外勞輸出國已陸續擬定配套作法。勞工管理組長阮春造表示,過去外勞提前與原雇主解約,通常還是會由原仲介繼續提供服務,因此問題不大,但三年期滿後如轉換其他雇主,多半仲介也會跟著變動,導致辦事處很難追蹤資料,因此期滿後的文件作業辦法及流程,必須盡快釐清,然而截至目前尚未得到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的回覆,亦無法掌握期滿後由原雇主續聘或轉換的越勞人數。

  越南政府於去年底發布新規定,對於之前輸出的越南勞工,越南仲介得通知勞工辦理解約,如越勞本人無法辦理解約,亦未委託其他代理人的情況下,可由越南仲介單方面提出解約,即原本3年契約一屆滿,越南仲介即不再負有責任。同樣的印尼駐台代表處之前也要求續聘勞動契約認證案件,印勞須親自填寫切結書,聲明續聘有任何風險,印尼仲介概不負責。

  過去外勞如有聯繫母國的需要,均透過國外仲介協助,在取消外勞期滿須返國,而國外仲介又不再負有協助義務時,未來責任都必須由雇主及台灣仲介承擔。

  阮春造指出,現階段期滿續聘、轉換都無須經過越辦處的認證,近期有些仲介自動將勞動契約送到辦事處,因礙於沒有明確的規範,因此也未受理。他表示,契約認證的程序有助於越辦處掌握勞工後續聘僱資料,一旦發生問題有聯繫母國需要時,越辦處才能提供協助。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