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外國專才 政院法規大鬆綁 排除中國人

2017 / 04 / 22


為了吸引外國人才來台工作,行政院大幅鬆綁相關規定,有租稅減免,
還端出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讓專業人士自由轉換工作。(圖/中央社資料照)
 
(民報 2017-04-20)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政府祭出多項好康!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大幅鬆綁外國與港澳專業人才在租稅減免、退休金制度與健保納保等規定全面放寬法規限制,還創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以及重入國許可等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讓專業人士可以不必經由雇主同意,自由轉換工作,但中國居民排除在外。
 

為延攬及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從事專業工作及生活,填補國內人才及技術缺口,行政院院長林全今天在院會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大幅鬆綁外國與港澳專業人才租稅、退休與健保規定,對於首次來台工作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所得逾200萬元部分,可享半數免計綜所稅優惠,另海外所得也免計入基本所得課稅,為期3年。

這項草案還開放實習及尋職二項簽證,外界擔心可能造成來台打黑工,政府則研擬比照澳洲、德國、美國、韓國等國家發放,但限縮來台條件及名額,且尋職簽證限全球500大畢業生,以利新創圈及科技業從海外延攬人才。

不過,此一攬才專法並未放寬就服法引進外籍白領門檻,需有2年工作經驗,且薪資需達4萬7971元才能來台工作,行政院強調不會出現引進太多白領外勞的疑慮。

除此,草案也開放有意在台工作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可不須雇主,申請自由轉換工作的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並放寬特定專業人才聘僱及居留期間由3年延長至5年、廢止每年需在台183天的規定。

至於鬆綁父母配偶、子女停居留規定部分,草案也開放特定專業人才的直系尊親探親停留簽證最長為1年;另外取得永久居留者,成年子女符合延長居留條件者,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而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者,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也可隨同申請,取得者,配偶與子女可合法連續居留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個草案是國家競爭優勢的重要關鍵,如何吸引外籍專業人才來台,同時提升台灣整體人才素質,是項非常重要的工作;草案大幅鬆綁居留的限制,改善外籍專業人士在台居留、工作及生活的便利性,將有助於延攬、留用國際優秀人才,將來也許進一步思考檢討及放寬來台有關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