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粉塵》新書 正視石綿職業病風暴 石綿勞工罹患相關癌症 勞保局從寬認定

2017 / 07 / 2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九日臺北報導】石綿已被國際列為第一類人體致癌物,恐引發肺癌、間皮瘤與其他癌症,潛伏期可長達數十年;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19日於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舉辦《致命粉塵》新書發表會,面對即將到來的疾病高峰,《致命粉塵》蒐羅國內外的經驗,希望讓勞工、社會大眾、醫療專業人員、工安衛人員及政府單位等看見疾病、採取預防措施,正視台灣的職業病問題。

  在勞動部網站有石綿專區,針對勞工如在勞保保險有效期間曾從事石綿作業致罹患相關癌症,勞保局表示,即從寬認定為職業病,得請領職業災害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如退保者,亦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於退保後1年內享有該等給付之權利。石綿危害潛伏期長達20年以上,勞工發病時如已離職退保,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之1規定,離職退保後始診斷罹患職業病者,得請領職業病失能給付。

  職安署說明,經確診罹患石綿有關疾病與工作有因果關係之勞工,不論有無加保,如達法定失能程度條件,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請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看護補助,不幸死亡可請領10萬元家屬補助。另勞保被保險人於領取老年給付後始診斷罹患職業疾病致失能,未領勞保相關職災給付,則可依該法第8條第2項規定,請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指出,石綿爭議不只是勞工的職業病、環境污染,還有政治與商業利益。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目前還在生產、製作與使用石綿,透過貿易,這些含有石綿的建材也可能進入台灣,政府必須嚴格把關。

  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陳為堅表示,石綿危害不同於傳染病,它是一種慢性污染,目前石綿疾病罹病者要獲得制度性保護與職業病補償都很困難。然而,像石綿這樣的慢性污染未來可能還會出現,如果不建立更周全的制度,未來大家都可能是受害者。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新北市過去有不少的石綿工廠,可說是石綿危害的重災區。除了去年和職安連線合作拍攝紀錄片,讓一些民眾了解石綿對健康的危害,同時和工務局合作,在各個拆除工程進行時,發出危害通知,提前作好防護措施。

  國衛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主治醫師李俊賢指出,追蹤1980-2010年的癌症登記資料,發現從2000年之後,台灣在惡性間皮細胞瘤患者有快速增加趨勢,呼籲政府應積極正視石綿帶來的危害,並採取預防措施。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