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工程審查範圍調整 簡化文書審查 勞動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 施工階段列管

2017 / 12 / 1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一日臺北報導】針對勞動部12月1日修正發布「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2條條文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範圍(營造工程),引發外界關心,對此勞動部指出,本次審查範圍調整,主要針對中型工程之工法成熟、設施改善及施工相對穩定部分,簡化文書審查程序,不再列入書面審查,轉換為強化現場監督檢查,於施工階段專案列管,增加勞檢頻率,違規重罰。

  為持續降低營造業職業災害,除增加勞檢頻率,違規重罰之外,並將加強營造業安全衛生精進作為,勞動部說明作法,從政策法規面:(一)督促事業單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於工程設計及施工規劃階段實施風險評估,(二)參照日本營造業管理模式,推動一定規模以上工程,建置營造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三)建置專屬網頁公布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及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以建立優良職業安全衛生案件及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之資訊公開機制,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

  從實務執行面:(一)研發出版各類施工安全技術教材,協助營造業者瞭解具體之安全衛生作業程序標準,(二)分別於北、中、南區成立營造安全衛生促進會,藉由母雞帶小雞機制提升施工安全技術及水準,(三)推動全國性職業安全卡制度,規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齊一相似危害作業之訓練內容,發給全國性職業安全卡,俾工地入場管制,以達成減災目標。

  勞動部指出,對於公共工程將加強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合作,不定期召開會議研商公共工程減災相關機制,並於每年辦理公共工程金安獎選拔,獎勵推動安全衛生優良之公共工程及人員,樹立學習典範,提升整體工安水準。

  勞動部強調,自103年職業安全衛生署成立以來,為降低營造工地職業災害,採取各類宣導、檢查及輔導等策略,近年營造業勞工職業災害千人率已逐年下降,其營造業勞工職業災害千人率降幅達12.03%。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