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五人以下公司 就業保險不能少 違者處保費10倍罰鍰

2016 / 08 / 12


勞工保險僱用員工一人也要投保

  • 中華日報新聞網/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2016-08-10

  • 依規定,僱用員工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一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不是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人診所、人民團體、僱用員工四人以下的公司行號等,如果不願參加勞保,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   勞保局表示,只要是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國籍配偶、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外,都是屬於強制參加就業保險的對象。

      若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十倍罰鍰,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勞保局籲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已確保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