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打擊非法漁業 立委指漁業仲介缺管理 要求二個月內改善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二日臺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台灣漁船虐待印尼漁工,22日在立法院引發藍、綠立委關切,要求漁業署對於境外漁工應有相當人道保障;另行政院長林全在行政院會表示,打擊非法漁業活動及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是我國政府非常重要的政策課題,「遠洋漁業條例」將於106年1月20日生效,漁業署應加強執行新法,早日解除歐盟黃牌,改變我國國際形象。
對於近日媒體報導台灣漁船非法虐待印尼漁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漁業署所管轄的境外漁工與與勞動部核准的漁工是不同的,有境外漁工出面表示薪資每月僅有150元美金、工作18小時,工作不滿2年會被扣6個月薪資,並扣押身分證明,顯示境外漁工被剝削嚴重。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境外漁工人數目前約有1.8萬人,薪資依國別與年資深淺有所不同,一般是400美金、高的也有500美金以上,相關子法近日會預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台灣寶島曾經貴為全球遠洋漁業王國,但近年因為濫補、虐待漁工等情事,差一點遭歐盟祭出列為非法漁業(IUU)紅牌警告,令台灣血汗遠洋漁業之惡名不脛而走。她指出,勞動部與漁業署對於外籍漁工人力仲介把關不夠嚴格,縱容少數不肖業者聯合哄抬仲介服務費,還獲得勞動部評鑑合格以及漁業署認證,此外,漁業署單獨負責「遠洋境外聘僱漁工」的管理工作,但是對於其中的仲介業者幾乎沒有評鑑與把關,整個評鑑工作遠不如勞動部,建議漁業署應要向勞動部學習效法,完善遠洋境外聘僱漁工仲介的評鑑制度,避免台灣再次遭受「血汗遠洋漁業王國」的罵名。
另王育敏臨時提案,對於17家人力仲介因聯合哄抬仲介費用,被公平會處罰,但其中一家仲介竟獲得評鑑A級,顯見勞動部並未將違反公平法等重大違法事項納入評鑑指標,因此提案要求2個月內研議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以完善人力仲介評鑑制度,確保就業服務品質。對此,勞動部表示,近期將研議將違法其他相關法令納入扣分指標,不過106年執行105年的仲介指標已經公告,因此違法指標何時實施將再考慮。
此外,有關媒體報導漁船捕撈日誌及文件偽造等情事,林全在院會時指出,應釐清事實,如有制度面問題,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檢討改進,避免類似個案再度發生。
林全表示,至於境外僱用外籍船員相關權益,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請政務委員林美珠持續督導農委會,健全漁工勞動檢查機制,以確保漁工權益,落實「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相關規定,早日解除歐盟黃牌,改變我國國際形象。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