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勞工早退 是否須請假? 郭芳煜:請假方式會傷害勞工 一週函釋

2016 / 12 / 2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九日臺北報導】「一例一休」上路近一週,外界出現各種歧見,其中在休息日加班的勞工如果早退,需不需要請假?勞動部長郭芳煜在立院表示,由於休息日是個新制度、加班費做一給四也是新的設計,他強調,如果用請假的方式會對勞工有傷害,勞動部將邀專家進行討論,預計一星期內會再作解釋。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就因應大溪高中重大職災,就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成效及如何落實保障,邀勞動部與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案報告;郭芳煜在會前受訪時作上述表示。

 休息日排了班、無法出勤或無法上滿8小時,到底要不要請假?郭芳煜表示,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民國82年曾經做過解釋,當時是針對國定假日,整天都不出勤,就請假,但是現在規定已經不同,休息日也正式列在勞動基準法中,是新的制度,「做一給四」(加班1小時也須以4小時計算加班時數與加班費),應該要慎重一點,已經要求部內同仁在一週內邀請專家學者來釐清疑義。

 公部門因勞基法新制使加班費暴增一事,郭芳煜則說,他認為這些算法可能會有問題,不一定要在星期六排休息日,如果一星期內固定某一天活動特別多,可以把休息日錯開、讓加班情況不那麼嚴重,「還是要考慮到勞工的健康福祉」。他也呼籲,雇主還是得考慮勞工健康,若非加班不可也必須負擔增加的加班費,而這也是本來修法的意旨。

 至於特休應該要使用「到職日」或者是「曆年日」來計算,郭芳煜強調,一直以來都是使用「到職日」,勞動部網頁上的試算系統也都是使用到職日,「這不是一個問題,因為不是新的改變,計算方式一樣,只是新增了到職半年,還有繼續任職時間長短」,沒有日期計算的問題。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