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制公聽會 建議增勞方代表 資方建議外勞排除適用 各方意見分歧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2月16日於新北市召開北區最低工資法制公聽會,近50名勞資代表與會。多位勞方代表提出建議,包括增加參與基本工資審議的勞方代表人數、檢討勞方代表產生的方式和參考指標,以及提高審議的頻率等。資方團體則反映,每次調整基本工資,受惠的都是外勞,盼本、外勞薪資脫鉤,也引發熱烈討論。
過去經常提到按區域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資,以考量南北物價差距,但多數認為不適合。審議指標部分,則有參考民生消費支出,以及按GDP浮動調整等不同建議,在經濟情勢不佳時,最低工資也有降低的可能。另外也有建議將每年一次審議,提高為一年2至3次或每季討論。
勞動部於2月15日起,於北、中、南、花東舉辦5場最低工資法制公聽會,北部為第二場。由於這只是一場公聽會所提出的意見,後續勞動部將彙整各場次內容,作為修法參考。
目前基本工資是由審議委員會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在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中訂有相關細節。外界時有反映現行審議機制僅是法規命令,希望提升法律位階,合理規定勞工最低工資、審議制度,以及如何落實或處分。
目前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成員共21人,勞動部、經濟部、國發會各1人外,勞資雙方各7人,以及專家學者4人。新北市演藝工會理事長楊芸蘋建議,應增加勞資代表的人數,或減少專家學者人數,增加勞資代表各1名,讓基層工會有機會參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則質疑勞方代表產生方式,認為必須參考有多少工會或勞工推薦的人選,這樣比較客觀,而非只由勞動部挑選「合適」的人。
會中對於本、外勞薪資是否脫鉤,是資方團體最關心的議題之一,認為最低工資法適用對象應排除外勞。部分勞團也提到,外勞在台從事短期工作,而臺灣薪資水準優於外勞母國,但基本工資卻是底層勞工的賴以生存的最低水平,希望能多加考量。
不過桃產總反對脫鉤,認為會讓資方更傾向進用廉價外勞,只有在勞動水平相同的情況下,對本勞加薪才會較有幫助。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也表示,外勞薪資須扣膳宿費、國外仲介費,事實上已經脫鉤,以本、外勞脫鉤來解決低薪問題的手段太過簡化。
不過相關人士分析,外勞來台以賺錢為目的,在新的勞基法將休息日加班費加成計算後,若再將本、外勞薪資差距拉大,雇主除可降低成本,又能方便管理,難保不會將加班機會優先保留給外勞,要將外勞排除適用,困難度會很高。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