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產創條例草案 近期審查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廿三日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月23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強化國營事業研發投入、天使創投租稅獎勵、鼓勵企業運用政府開放資料,以及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業務,結合民間能力共同推動鑑定採認等。不過先前有關工業區閒置土地得強制買回的規定,因涉及人民財產,爭議過大,為避免因此影響其他條文審議,因此先擱置。
草案近期將送立院審議,母法通過後,經濟部將於六個月內完成相關子法的制訂。
此次修正該條例第6條之1,政府輔導或協助企業導入智慧自動化技術與設備,以因應台灣人口結構調整趨勢,並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修正條文第18條明定,中央得依產業發展需要,訂定產業人才職能基準、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業務,並促進企業採納、民間參與,及國際相互承認。修正條文第23條之2,個人以現金投資人投資成立未滿3年之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並符合規定條件者,得就其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針對閒置土地買回機制,此次未做處理,工業局表示,為讓工業區土地作更有效運用,將沿用現行的「產業用地革新方案」,例如透過金融工具控管、提高土地持有成本等手段,目前也正在思考更強烈的方式,強化土地利用。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