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定期查核製造業959家外勞超額 限期改善未改善者 超額外勞廢聘並罰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二日臺北報導】為避免製造業雇主超額使用外勞,保障本勞就業權益,根據勞動部106年2月定期查核資料,已有3.3萬餘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結果有95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超額外勞人數有2千餘人,違法比率為2.86%。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勞工若失業連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向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到3K3班或機構照護服務業就業達30天以上,就可領到就業獎勵5,000元;就業7個月起每月可領6,000元,第13個月起可增加到7,000元,總共領18個月共可領到10萬8,000元。
勞動部指出,缺工獎勵津貼成效,105年推介到3K3班有8,286人、核准上工1,301人;推介到機構照護服務業938人、核准上工414人。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
勞動部說明,截至106年2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37次,累計總查核已達66萬7,211家次,不符規定比例須限期改善的雇主累計1萬9,622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4%,累計提報廢止有2,591家次、廢止外勞人數3,991人。
根據資料,106年2月定期查核家數有3萬3,579家,95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超額外勞人數有2,159人;另外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提報將廢止聘僱許可家數有99家、廢止外勞人數151人,6個月前查核完成改善比率約8成9。
另3.3萬餘家接受定期查核製造業,約1.2萬餘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引進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其中有537家外勞超額需限期改善、56家則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廢止外勞人數89人。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