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首聘雇主未完成聘前講習致退件 未填列講習序號或未檢附親屬證明文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去年7月1日開辦「雇主聘前講習」,針對雇主首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證明文件;但是近來仍有部分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之雇主於申辦聘僱許可時,漏填列講習序號或未附關係證明等文件而致退補件;勞動部提醒,家庭類雇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目前首聘雇主約有15%於申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因尚未完成講習相關事項而致退件。其退件原因多為漏未填列講習序號、未由符合規定關係之親屬代雇主參加講習或未填寫代參加講習切結事項及未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這些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情形,因需先退請雇主補件,將會影響到雇主申辦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效。
勞動部表示,為便利雇主透過多元管道參加聘前講習,已提供「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等講習方式,講習時數為1小時,民眾可自行選擇參加。
在講習對象部分,除雇主本人外,雇主如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籍勞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
勞動部說明,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規定,家庭看護工之首聘雇主,可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之一關係的親屬參加講習:1、配偶,2、直系血親,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4、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5、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而家庭幫傭之首聘雇主,也可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之親屬參加講習,雇主可多加運用。
勞動部強調,觀看影音專區的影片不能認定為參與講習,必須進入網路講習專區,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資料並觀看影片才算完訓。另代講習人員代替雇主參與網路講習時,勿將代講習人員資料填至雇主欄位,請民眾代理參與講習時應多加注意。
此外,當民眾完成網路講習後,將取得一組完訓證明序號,若遺忘該組序號,可隨時至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的「完訓憑證查詢」專區查詢,若需將憑證印出留存,則須備妥雇主或代講習人員的自然人憑證至查詢專區列印。
勞動部提醒,民眾如欲更清楚了解聘前講習的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http://etraining.wda.gov.tw)查詢,也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客服專線(電話:02-8995-6000)諮詢。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