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萬名勞工未請領勞退新制個人帳戶 平均帳戶約6萬元 勞保局將主動通知

2017 / 08 / 1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每年都會清查年滿60歲疑似退休、已達勞退新制請領門檻卻沒來請領的勞工,今年約有3.3萬人年齡已滿65歲,且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卻仍未請領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研判勞工應該已經退休、沒有從事工作,勞保局近期陸續主動發函通知。

  勞保局指出,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年滿60歲即可請領。由於勞保局同時辦理勞退新制及勞工保險業務,有部分勞工把退休時申請的勞保老年給付,誤認為是勞工退休金,因此而未申請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表示,以往每年都會提醒符合請領資格勞工請領退休金,並設定條件為60歲以上、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不過,部分勞工向勞保局反映,雖然本身已符合請領退休金資格,又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但是仍有工作意願,因此想等待退休時,才領取退休金,於是,勞保局今年就將年齡提高至65歲,設定條件為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

  勞保局說,近期將陸續發函通知3.3萬名勞工,其勞退新制帳戶還有餘額未請領,平均每個帳戶餘額約有6萬元,其中有一帳戶餘額高達300萬元尚未請領,另有400多人帳戶餘額有100萬元以上。

  為提醒勞工請領退休金,勞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時,如已年滿60歲且其勞工退休金專戶有餘額者,勞保局已主動在老年給付核定函加註說明,提醒勞工記得申請勞工退休金;不過,勞工若沒來領,帳戶中的錢還是會繼續參與基金投資並分配盈虧;若勞工不幸過世,也可由遺屬領回;但遺屬請求權時效為5年,逾期後不能再申請。

  勞保局提醒,「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是勞工退休後兩項經濟生活保障,勞工朋友退休時除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規定,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外,如果有參加勞退新制,年滿60歲就可以請領新制的勞退個人專戶退休金,可同時享受勞保、勞退的雙重保障。

  勞保局說,有關勞工退休金之請領規定的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查閱,或撥打勞保局(02)2396-1266洽詢。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