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 不當解僱佔七成 明年將成立勞權中心 整合勞檢等資源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八日臺北報導】台北市成立勞工權益基金迄今已16年,已受理1,109件申請案,受補助勞工達3,776名,總補助金額共計8,052.8萬元。補助案件中以不當解僱佔72%最多,其次分別為職業災害13%、重大勞資爭議訴訟案件則佔12%,總補助件數有731件。
企業違法罰鍰中,將有三成挹注至勞工權益基金,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勞動局長賴香伶9月18日於「基金100 守護勞權」活動中表示,目前基金規模已有5億3,393萬元,期許在明年可突破6億元,未來也規劃成立勞工權益中心,將勞資爭議調解、勞動條件檢查、勞工法令諮詢服務等資源整併,提供勞工更為直接且有效率的協助。
勞工遭遇雇主不當解僱、關廠歇業,或發生職業災害及其他重大勞資爭議,須透過民事訴訟爭取自身權益,但一般而言,訴訟時間至少2年,且勞資雙方的訴訟資源也不盡然對等,透過勞工權益基金,提供勞工律師費、生活費及裁判費的補助,幫助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勞動局分析,補助金額以生活費3,780萬元最高,其次為律師費2,780萬元,以及裁判費2,190萬元。
賴香伶表示,近三年勞權基金做了多項重大改革,先是提高每月生活費補助至基本工資1.2倍,以及每審訴訟補助期間由6個月延長至9個月,今年6月再新增補助勞工因不當解僱爭議裁決期間所需的律師費及生活費用補助。未來將成立勞工權益中心,透過行政資源的整合,縮短調解、申請補助的期程,讓勞工可以盡快得到協助。
賴香伶並提到,勞工權益基金補助案件中,有些受公司外派到其他國家所發生的爭議,有些是派遣勞工主張業主為實際雇主的訴訟案件,也有些雇主將勞工不斷在集團調換不同單位,以致工資年資無法併計,都一一克服制度的限制,幫助勞工伸張權益。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