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化學品勞檢 危害預防為缺失大宗 工廠應落實管理及標示 未改善將處分

2017 / 09 / 2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廿一日臺北報導】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公布今年度化學品管理專案檢查結果,日前針對轄內50家從事化學製品和材料製造業之事業單位實施抽查,結果發現40家事業單位有違規事項,其中有高達一半以上未做好化學危害預防為違規的最大宗。勞檢處後續將針對事業單位缺失項目進行複查,如發現未依限期改善,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罰鍰,直到改善為止。

  此次專案勞檢在於檢視工廠是否落實化學品管理,重點在「化學危害」部分。勞檢處處長周賢平表示,化學危害缺失主要在於未實施化學品分級措施,及未提供或定期更新安全資料表,因本專案檢查對象為化學製品及材料製造業,多數都有使用具有危害性的化學品,如未做好化學品管理或危害性標示,極易對作業勞工的健康造成影響,更可能因接觸或暴露化學危害的作業環境造成傷亡。

  分析這次缺失類型,以未做好化學危害預防之比例最高占54%,自主管理違規占29%,現場設施機械危害則占16%。前述化學危害類型,則以化學品分級管理、未落實危害標示及通識兩項占最大宗,分別占47%及46%,另有7%未依程序報備優先管理化學品。

 勞檢處呼籲,為避免勞工於作業場所使用化學品造成健康影響,雇主對於使用的化學品,應有危害標示及安全資料表可供查閱,針對具有健康危害的化學品,必須評估其風險及採取分級管理措施,對於特殊有害作業場所,應指派合格有害作業主管從事現場監督作業,並定期監測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物濃度,以降低化學危害風險,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