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人以上民營企業 須有1%身障員工 新北市成立輔導團 協助改善工作流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廿四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最近一次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企業名單,截至106年7月,不足4名以上包括新日興公司、元晶太陽能、億光電子、四零四科技、華資粧業、耕興公司及資拓宏宇等企業,最多差額人數為7名,勞工局已發函限期繳納差額補助費,呼籲企業加速進用外,也將透過訪視團的入廠輔導,分析工作環境,協助企業進用。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同法第43條規定,進用人數未達標準者,應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勞工局表示,有很多未足額進用的企業都認為,現有職缺因侷限於特定領域或不適合身障者,而製造業無法足額進用,主要顧慮在於工作環境中存在較多機具設備,且3K工作環境較骯髒危險,擔心因此提高職災風險。對此勞工局特別組成「企業顧問訪視團」,透過入廠輔導、分析,協助企業以職務再設計、改善工作流程等方式,減輕雇主疑慮,促成身障勞工的實質就業。
以西柏科技為例,之前未足額進用身障員工時間長達5年以上,透過訪視團的輔導,先透過公立就服站錄取3名身障者,並依其工作能力將作業流程重新設計,簡化工作內容,並改善為超額進用單位。
今年7月新北市達到進用標準的義務單位總計2,229家,目前足額進用單位比例為92%;法定應進用人數5,890人,實際進用人數9,696人,進用率達164%。
勞工局已製作「協助雇主進用身障者資源手冊」,日前除已寄送義務單位,電子書已上傳至「新北勞動雲」,事業單位可輸入關鍵字查詢並下載,查詢相關政府資源。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