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下半年仲介座談 書面提案共4件 含就服法、中途解約機票 逾百家報名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廿四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訂於12月1日舉行今年下半年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座談,日前已發函邀請設立於新北市轄內的仲介業者並收集書面提案。本次共有四家仲介公司提案,包括中途解約外勞,其返國機票應由勞僱哪一方支付,建請應由解約事由來判定,在法令中做更明確的規範。此外,外勞等待轉出期間,原雇主、仲介不見得都能直接管理,有仲介建議免除相關責任,且取消雇主的遞補等待期。
而日前引發仲介熱烈討論的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40條第1項第18、19款,法案預告期間有不少業者認為,一旦法令照此版本通過,對合法仲介經營以及其他從業人員就業權,恐造成不小傷害,此次有仲介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希望凝聚各方共識。
為聽取仲介業者對外勞業務的建議,並建立雙向溝通、交流的平台,新北市勞工局每年固定上、下半年各辦理一場仲介業務座談。外勞服務科表示,本次報名參與的仲介已將近120家,報名情況踴躍,超過原本所預期。針對屬於勞工局所管轄的業務範圍,可透過此一平台反映意見並討論;如涉及中央法令政策或其他單位,會協助將意見反映。
外勞期滿返國,多數情況會由雇主支付返國機票,但如身分為中途解約,並非所有國籍、業別的勞動契約,都能有很清楚的約定。以越南所公告的勞動契約範本為例,家庭類、產業類均由勞僱雙方約定,來台及契約期滿終止後,兩趟的機票係由哪一方支付。泰國廠工契約範本則是明定由雇主提供來台機票,泰勞在工作期滿或不可歸責勞方原因導致提前終止契約,雇主也應提供返國機票。因此建議針對中途解約部分,依照解約事由明確規範返國機票應由哪一方負責,避免爭議。
有關外勞行蹤不明問題,過去以工作期滿前逃逸較多,但現在也有很多剛來台未滿半年,剛拿到外僑居留證就發生行蹤不明,因此在前次會議,有仲介建議勞動部應對逃逸通報單做更細緻的設計,才能進一步分析發生行方不明的時間點及比率,勞工局隨即著手收集仲介的建議。但因回覆的情況並不踴躍,因此行蹤不明通報的表單,現僅有勞動部的通報表單。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