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經營成本 仲介籲檢討服務費數額 全聯會月底前彙整資料 後續再行討論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二日臺北報導】隨著物價連年調整,仲介多年爭取調整服務費,但因未能提出更明確的成本精算而未有共識。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全聯會上月底邀集六大就業服務公會,針對服務費、期滿續聘及轉聘,以及廢除仲介評鑑等三項議題,與勞動部溝通、交換意見。全聯會當天提出會計師簽證意見書,權衡各項經濟指標,主張按比例調高服務費合理且有所依據。桃園市就服公會則提出近半年整理的仲介營運成本報告,主張期滿轉換所衍生服務成本,應以2個月基本工資為收費上限。
保障外勞工作權益同時,必須適時反映經營成本
全聯會秘書長張志維轉述會中討論過程,他提到,隨著外勞資訊流通,會比較工作內容,也因此轉換雇主頻率較過去提高,在保障、尊重外勞合法權益同時,也希望正視仲介經營成本的增加,他並強調,爭取調整服務費並非仲介要多收錢,而是適當反映經營成本。
有關服務費金額,業界有不同主張,全聯會希望建立更明確的調整費用機制,金額部分此次則未提出具體數額。
桃園市就服公會理事長黃杲傑則建議,比照經紀約抽取薪資10%的標準,當基本工資提高時也比照調整,是一勞永逸的作法,另外根據他所提出的人力仲介公司營運分析報告,仲介對雇主的服務項目高達81項,對外勞的服務項目更多達近百項。針對期滿轉換部分,則是建議三年期滿原雇主不續聘者,由仲介公司協助轉換新雇主,所衍生費用應另向外勞收取,金額以2個月基本工資為上限。
黃杲傑進一步說明,勞動部一向有一種錯誤觀念,認為已經在台一段時間的外勞,仲介可以降低服務頻率及成本,但事實上新進外勞因力求表現,對工作的配合度反而較高,外勞有任何問題,多數都會聯繫仲介協助處理,事實上工作年資較長的外勞,仲介需要投入更多心力來服務。
優良仲介具有一定品質,A級仲介建議3年評鑑
另有與會業者提到,外勞期滿續聘,仲介仍有文件流程要協助辦理,特別是各國辦事處都有各自的規定,應適時反映成本。服務費反映成本,也讓仲介公司更有能力為從業人員加薪,提高勞工待遇。
張志維也提到,全聯會近期將會請各公會整理現有資料,內部審視後,預計1月底前提出更進一步資料給勞動部,作為後續討論的依據。
至於仲介評鑑部分,多年執行下來淪為書面資料審查,而表現良好的業者,不可能短期內就降低服務品質,全聯會建議,A級仲介改3年評鑑一次,B級改2年一次,C級維持每年一次。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