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公聽會 多數支持立法保障考量不同行業或技術 各方意見分歧

2016 / 04 / 24


目前基本工資固定於第三季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審議委員、如何決策以及參考指標等,常遭質疑不夠透明,而最終結果往往也令勞資雙方都不滿意。時代力量4月15日召開「最低工資法制公聽會」,在分區工資部分,多數意見認為應採全國一致標準、支持立法,工總常務理事何語表示,因區域有差異化的最低薪資,會產生許多爭議,應以各行業別的專業性、勞動供需狀況考量。 何語說,無論製造業或營造業,不同的技術層級應分別加以考量,如缺乏勞工且經營狀況又不錯的產業,應該提高薪資。

不過臺大副教授辛炳隆並不贊成以行業別區分,因會違反保障勞工最低生活水準的基本精神,生活最低所需並不會因行業而有差異。他也提到,目前的機制審議下,勞方代表限縮在「工會」,很多為勞工發聲的團體並沒有參與審議過程,這些成員是否具足夠代表性,認為條件可以有更多突破。 政大副教授林佳和指出,歐洲許多國家都已將最低工資立法,也應是我國努力方向,據統計,國內現有300多萬名勞工月薪未達3萬元,也要特別加強典型低薪部門的勞動檢查。 景文科大助理教授李岳牧則提到,過去討論外勞是否排除基本工資適用時,常有人權或是排擠本國就業的爭議,各界可以多加思考,對於較缺工的產業,例如工作環境較不好的工作,是否也可能納入考量。

至於是否需要訂定專法?很多勞方代表及學者認為有必要性。何語表示,可在現有勞基法下制定專章,明確規範審議的方式,才能彈性應變各種經濟狀況,而非僅有少數條文。 主持會議的立委黃國昌則請勞動部提出資料,說明最近一次參與基本工資審議的成員由哪些單位推薦、名單,以及如何產生等,另有勞工代表要求與勞檢搭配,並加重雇主違規處分。勞動部回應,勞基法原本就有相關規定,未來擬定專法時可加以考量。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