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職災死亡墜落居冠 屋頂墜落占半數 今年檢查492工地 停工105次罰鍰257萬元

2016 / 09 / 1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表示,近年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以墜落發生最多,約佔全部災害49%其中從屋頂墜落比例最高,每年約有40名以上勞工,於屋頂作業時發生墜落死亡;勞動部呼籲,屋頂作業風險性較高,事業單位應確實採行防墜安全設施,以有效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防止屋頂作業墜落危害,免費提供屋頂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指導與諮詢服務,可向勞動部職安署委託機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電話:02-29330752分機277,網址:http://www.isha.org.tw/roofwork.htm)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去年整年度執行屋頂作業共檢查727工地,停工190次,罰鍰470萬元;今年上半年執行屋頂作業共檢查492工地,停工105次,罰鍰257萬元。

勞動部說明,從近年重大職災分析,屋頂作業墜落災害型態以踏穿石綿瓦、採光罩、塑膠浪板等墜落為最多,其次為於屋頂邊緣或開口作業墜落,再其次為於攀爬至屋頂過程中墜落,其中以踏穿墜落最為嚴重,佔所有屋頂墜落災害66%。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對於屋頂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以避免事故發生:1.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上述專人應接受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2.於斜度大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及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

  3.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4.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確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 5.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6.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 

勞動部說,勞工如發現屋頂作業有不安全情況時,可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提出檢舉,工安檢舉獎金去年是每案300元,約200多件,今年元月調漲至每案500元,上半年已成案2仟餘件,詳細檢舉方式可至勞動部職安署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osha.gov.tw/1106/1164/1156/4323/)。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