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官辦公聽會 勞團批評不斷 移工遭砍7天假 每年損失7千元薪

2016 / 11 / 1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六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16日舉行「勞動基準法落實周休二日法案」公聽會,會議一開始勞方代表輪番發言,高教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代表質疑,現場連一位願意傾聽勞工心聲的民進黨立委都不在,不知公聽會的意義何在,也有學者、律師認為目前休假加班費計算方式需要檢討。相關修法配套措施,17日進行實質審查時見真章。

  TIWA陳秀蓮表示,先前就業服務法第52條通過,總統蔡英文宣稱「改革也許不會一次到位,但會一步一步向前邁進」,但砍七天國定假日對移工來說就是實質勞動條件降低,一年減少7天領取雙倍工資的機會,平均每年至少減少七千元以上的加班薪資,是勞動權益的大退步。TIWA陳素香並強調,只有實施每周二例才能真正縮短工時。

  會前勞團在立院一樓召開記者會,說明15日召開民間公聽會所做的七點共識,包括:國定假日不少於19天、假日的「紀念名目」可以討論,或挪至沒有連假的月份的週一或週五,2016工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等數十個勞團簽署。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表示,據調查科技業今年目前已有42%的公司沒有彈休,16%勞工彈休減少;一旦確定砍七天假,比例肯定會再增加。另外草案並未對雇主使勞工在休息日工作前,要經過什麼程序,這完全可以解釋為,雇主指派勞工在休息日出勤,不需經過勞工同意。

  針對勞動部聲稱休息日加班費提高,可以價制量,林名哲質疑,只要雇主跟勞工約定月薪為基本工資,就算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費,也沒有多少成本。以明年的基本工資21,009為基礎,雇主可以和勞工約定「月休5天,月薪25,775元內含加班費」並且完全合法,這樣合理嗎?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則認為,目前還是有企業尚未實施周休二日,特別是中小企業,亦有全薪工作者需要加班換取所得,若突然強制二例確實會有執行上的困難,一例一休較可行,上路一段時間後,可以再做修正。

  另外勞動部所提加班費版本,提高到2.33倍或2.66倍,辛炳隆說,有比現行高,但能否達以價制量仍有待觀察。落實相關配套,避免特休假淪為「看的到吃不到」。

  立委王育敏則說,勞基法攸關眾多勞工權益,不應只以資方立場考量,只關注調度人力的困難,呼籲朝野修法時多一些同理心。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