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已即日生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過去外籍勞工期滿要轉換業別,必須待3年期滿、出境後,再由新僱主以新聘程序招募;但強制出國限制取消後,發展署配合修正相關法規,讓期滿外籍看護工可直接轉換業別。薛鑑忠說明,若外籍看護工3年工作期滿後,不願意和原僱主續約,又有其他產業僱主願意聘僱時,就可直接轉業別;反之亦然,不過,因看護工需有相關專長證明,若是產業外籍勞工要轉到看護工,同樣必須有相關專長證明才行。
至於新規定能有多少外籍看護工受惠,薛鑑忠表示並未評估。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6年11月26日12:06 (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