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不滿輪班需隔11小時 郭指有緩衝期

2016 / 12 / 15


資方不滿輪班需隔11小時 郭指有緩衝期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其中輪班制勞工在兩班之間必須休息至少11小時,引發包括台鐵等產業不滿,要求勞動部要規劃「例外產業」。勞動部長郭芳煜15日在立院回應,新制有緩衝期,將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時間。

郭芳煜表示,現在要看企業調適的情況,行政院會斟酌考量,而交通部、經濟部也會針對休息時間,建議各產業調整,如果現在要來談例外,是言之過早。如果調整後還是有困難,他指出,企業要處理兩個問題,除了在法定範圍內讓員工加班之外,就是要增加人力。

郭芳煜強調,輪班的兩班間休息時間從8小時調整至11小時,要承認這是進步的地方,因為扣掉勞工的交通時間,8小時是不夠的,一定要適度調整,業者要體諒。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