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06年模範外勞 即日起受理推薦 選出10名得獎者 其餘20名頒發獎狀

2016 / 12 / 2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七日臺北報導】為獎勵在台貢獻心力的外勞,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6年度模範外籍勞工遴選活動,即日起至106年3月3日受理雇主、仲介公司、外勞民間團體及民眾推薦。今年將依工作業別,選出10名模範外勞,其中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各5名,其餘進入決選但未獲獎,各組有10名,勞工局也將頒發獎狀及獎金,作為肯定。

  此外,今年評選指標配分也有小幅調整,其中「工作表現」配分由40%提高至60%,其他包括「主動學習」15%、「品行操守」15%、「樂觀助人」5%,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5%,也都有調整占分比例。

  10名得獎的模範外勞,勞工局預定106年4月27日配合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頒獎表揚。本社12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簡章及報名表。

  106年度新北模範外勞,參選條件須為至106年3月3日止,合法在新北市工作累積達1年以上,可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06年5月15日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台合法居留,且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他國內法令的不良紀錄,另基於選拔的公平性,將排除102年至105年曾獲選新北模範外勞者,讓更多優秀外勞的努力能被看見。

  評選分兩階段,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查,並視實際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及蒐集相關資料,由報名者中擇出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各15名進入決選;決選由遴選委員會就各指標項目評分,選出10名獲獎者,頒發新臺幣2,000元及獎座,其餘發給新臺幣500元及獎狀。

  此外,推薦參選事業單位模範外勞,同一家事業單位聘僱人數在30人以下者,以推薦1名為限;達30人以上未滿100人者,以2名為限;聘僱人數達100人以上,最多推薦3名。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