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攜手地方落實勞基法修正 資方籲修正彈性工時 郭芳煜並無規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日臺北報導】《勞動基準法》新修正規定生效實施,傳出雇主祭出各種招術規避休息日加班費或是新增成本,勞動部10日下午邀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共同會商,勞動部長郭芳煜指出,「法理不外人情」,應該給予雇主調整適應期,因此規劃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以協助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情事,仍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另外,針對工總理事長許勝雄發表千字文希望政府修改彈性工時,對此郭芳煜表示,目前沒有要修改彈性工時的規定,但是近期會收集意見、辦理社會對話,建立共識再處理問題。
勞動部彙整常見的問題,一一破解雇主取巧手法
郭芳煜表示,今天除連江縣因為路途遙遠未出席外,其餘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都有代表出席,會中達成「肯定」、「承諾」、「呼籲」三項共識,中央與各縣市勞工行政機關代表簽名,以宣示落實保障勞工權益之決心,並承諾中央、地方將共同協助企業提升整體勞動條件。
郭芳煜說明,大家都肯定這次勞基法修正是進步立法,達成全國國定假日一致、落實週休二日、休息日加班費提高,並對年資5年以下的勞工其特休假天數大幅提升;考量到新修正規定之實施,企業經營制度勢將配合調整,勞動部亦已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會商獲致共識,「承諾」將採「宣導」、「輔導」及「檢查」三階段,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定。
對於報載部分取巧玩法、漠視法令規定之少數企業,包括強制將勞工之特休假未休之工資改為年終獎金,或強迫勞工放棄加班費之請求權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形,郭芳煜指出,罰則已提高,最重可達150萬元,此類惡意違規或勞工申訴案件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勞工可利用「1955」免費專線申訴。
為避免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新制認知不足,甚或取巧玩法,勞動部已協同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商團體辦理宣導會,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郭芳煜指出,325位勞檢員將組成勞基法輔導團到各縣市協助。
周休二日並非在周六日,勞資協議安排周一至五
很多企業主以為週休二日一定是要在周六、日,勞動部強調,其實周一到周日都可以是工作日或是休息日、例假日,因此企業只要與勞工協議好休息日與例假日,就可將勞工周休二日分別於在周一至周五排定,可以解決周六、日人手不足問題。
勞動部彙整勞基法常見問答,一一列舉破解雇主取巧玩法的招術包括,雇主將所有可能增加加班費的國定假日、休息日,全部挪為工作日,勞動部表示,國定假日若有需要,可將國定假日挪移到其他工作日放假;另休息日也可以勞資協商排定,但不能由資方片面決定。
針對資方傳出將改用派遣工甚至承攬,或是將A公司員工派到B公司工作,避開休息日加班費成本,勞動部表示,派遣或承攬不是雇主說了算,如果事業單位對承攬人員仍有指揮監督權,仍屬僱傭關係。另交叉僱用方式,即使A公司員工到B公司工作,雇主還是得為員工加保及提撥退休金,成本不見得比較低。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