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投保年資 漸進延長至180個月 資方要求降低比率 勞動部:負擔比不變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二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1月20日說明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將從現行採計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逐步延長為180個月,並在不影響年資給付率的情況下,由現行每2年調高費率0.5%的方式,改為每年漸進式調整,即107年起每年調升0.5%,以今年勞保費率為9.5%來算,107年起將提高到10%,112年後再檢討評估,是否每年繼續調升1%至上限18%。
而工商團體多次在媒體上反映,希望降低雇主負擔比率,否則企業主法定成本太高,恐因此關廠或加速產業外移。對此勞動部也澄清,年改會版勞保年金改革草案,主要針對政府責任、延長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間、保險費率等進行檢討,負擔比則因勞資雙方意見分歧,並未改變,仍維持為現行的雇主七成、勞工二成、政府一成。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1月20日針對勞工年金改革方案說明,有關勞保費率上限調整,建議方案是自107年起每年調升0.5%,112年時合併檢討勞保及勞退,屆時如果沒辦法找到更佳方案,則以每年1%調升至上限18%,會在117年達到。若以投保薪資3萬元估算,勞工每月將增加30元保費,每年多付360元;資方負擔每月增加105元,每年增加1,260元。對於外傳未來負擔比率將改為勞資負擔各一半,澄清在這次改革方案中沒有要調整。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石發基說明,在月投保薪資採計部分,目前是採最高60個月,為避免一次到位造成衝擊,將採「漸進微調」方式,自108年起逐年增加12個月、即72個月的方式處理。
此次修正除將政府負最終責任入法外,在投保薪資上限部分,去年增加45,800元等級,也影響雇主繳納保費增加,因影響人數有限,這次沒有納入方案中,未來將在適當時機討論。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