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辦處新核發識別證 一家最多2張 委託代辦者不得再申請 持舊證領取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九日臺北報導】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為維持移民及領事業務的秩序,自2017年2月9日至2月13日開放仲介公司及各代辦單位重新申請識別證,每一單位最多可申請2張,但若已授權公協會代辦的仲介公司,則無法再申請識別證。2016年製作的識別證,使用期限至2月底止。
印辦處去年5月開始,限制每一家仲介公司僅能指定3名送件人,未來辦理印尼護照、簽證以及印勞驗證文件,均應由持有登記卡的指定送件人才能辦理。此次公告重新核發識別證時則新增規定,仲介可授權單一公協會代辦,但已授權者不得再申請識別證,對於委託代辦的仲介業者影響最大;各仲介業者或代辦單位最多僅能申請2張識別證。領取新的識別證的同時,須歸還舊證。受理申請期間,仲介須線上填表,檢附許可證、在職證明、照片、身分證或居留證等資料上傳。
針對相關規定,桃園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去年印辦處突然要求仲介業者申請識別證,當時僅給予2天時間即截止,造成代表處大排長龍的景象還歷歷在目,如今又要求仲介重辦識別證,可見印方所推行的措施,不能讓行政流程更簡便,反而增加仲介作業負擔。
他認為,如印方必須掌握送件人員的資料,建議可用每家仲介核發一定數量的送件卡,取代人員登記制,較能保有彈性。
台南市就服公會理事呂錫安說,此次印辦處受理的時間僅有短短5天,中間扣掉週六、日,實際只給仲介3天的應變時間。他表示,北部以外地區的仲介業者大多委託代辦,但這次限定委託單一公協會,一旦發生問題,業者很難有其他的替代方案,恐影響雇主權益,且委託後如何變更,也還沒看到更明確的規範。
由於新的識別證必須拿舊證領取,也有仲介反映,從業人員離職將送件卡帶走,3張送件卡只剩1張,恐在這次受到影響。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