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就業安定基金」助傷病外勞返家 醫師提建言改善台灣人權暗點
提供最無助的外籍勞工協助,亦肶消弭國際上關切台灣外勞人權疑慮的聲音
台灣約有60萬名外勞,主要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美國國務院在今年3月公布《2016年各國人權實踐報告》,其中關於台灣人權問題,特別關切剝削外籍勞工、家暴及官員貪腐等。
該人權報告摘要提及台灣外勞權益受到剝削部分,主要是漁船公司剝削外勞、人力仲介機構剝削外籍看護與幫傭,以及大陸配偶遭到歧視等。報告中並且指出,台灣人力仲介公司長期把持外勞在台工作,外勞遭雇主虐待時往往不願投訴,主要是擔心會被遣返。
盧立華:將外勞後送返鄉制度化
國際間對於台灣對待外勞有人權疑慮,盧立華認為,基於人道協助,未來,政府或許可以考慮從「就業安定基金」之中挪撥費用,如果不幸有下一個阿河,發生意外的外勞家屬不必因為沒有錢而愁苦煩惱,不知所措,搭乘醫療專機回家鄉,除了人道考量,也是一個正向且負責的作法。
盧立華20年前投入國際醫療轉送服務,服務過上千名病患,開啟「轉行」契機的是一名在台灣受傷的丹麥工程師。
1995年,一位來台工作的丹麥工程師騎機車時發生車禍腿部骨折,丹麥政府聞訊後派醫療團隊來接該名工程師回家。盧立華當時覺得「這個國家真好」,協助每位在外出事的國民,如果台灣政府也能做到這樣,是不是每位國民更樂意繳稅?值此同時,他也對國際醫療轉送的工作內容產生興趣。
盧立華所服務過的上千例國際醫療轉送案例之中,有不少是在台灣發生事故受傷的外勞。例如一位泰勞在工作時被高壓電到,變成植物人;逃逸外勞被警察追,從高樓跳下變半植物人;也有雇主請來外傭要照顧重病老母,結果外傭才來台灣半個月就突發心臟病昏迷…等。
「一直以來,外勞發生事故後的醫療轉送,費用來源都不固定。」像逃逸外勞的部分,曾經移民署請盧立華的醫療團隊先代墊費用協助轉送,事後卻未沒有給錢,「自掏腰包變呆帳」。若確定是工傷,因屬職災,後續照顧由雇主負擔;至於無法確定原因的、意外的,多半是各界善款湊合協助。
盧立華認為,「這個領域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如果每次都是要事後才去找資源,往往緩不濟急,有時得要拖很久,重傷外勞才能回家。
重傷的越南勞工阿河在台南巿立醫院和童綜合FORMOSA SOS合作下,平安返家。
圖/徐如芬護理師提供
將心比心 國人若在海外意外也想回到台灣
將心比心,盧立華說,外勞到台灣工作,發生意外,老家的家人一定希望能把傷者接回家照顧,就跟國人到海外工作或旅遊如果出事情,也會想要回到台灣一樣。「外勞的經濟條件不好,搭乘醫療專機回家是件難上加難的事,政府應有制度協助。」
經費哪裡來?盧立華指出,若另外再向這些外籍工作者收取保險費並不適合,因為外勞被抽的費用已經多了,是不是可以考慮從「就業安定基金」之中去協助他們,不只能實質幫助到無助的外勞,也能消弭一些國際上關切台灣外勞人權疑慮的聲音,而且,送受傷外勞回家並不會是非常龐大、難以負荷的預算。
或許有人會問:「很多台灣人出去玩,或台商在大陸遭受重大傷病都要自己付錢回家,我們為何要出錢幫助這些外勞?」盧立華建議換個角度想,「這些外勞都是來台灣幫忙工作,對國家經濟有幫助,而且也有繳稅給台灣政府,政府是可以多提供一些協助的。」
同樣的,未來政府也應考慮把在海外工作、有繳稅給國家的國人們列入免費國際醫療轉送的範疇之中,就像上述提到的丹麥工程師的案例一般,盧立華相信,「有這麼建全的福利制度,這樣一來,一定有更多人願意把在海外賺取的所得繳稅給台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