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南向 外交部放寬東南亞簽證措施

2017 / 04 / 1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三日臺北報導】為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宣布自106年6月1日起實施多項簽證放寬措施,其中包括泰國國民來台免簽措施延長至107年7月31日、試辦菲律賓國民來臺免簽證措施,為期1年,此外,包含印尼、越南在內的6個國家的國民,過去10年內若經核發我國簽證(不含勞工簽證)且無違常紀錄者,可上網申請多次入境憑證,以吸引更多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觀光及洽商。

  泰國及汶萊國民來台免簽措施自105年8月1日起試辦,去年來台旅客數均有大幅成長,考量逾期停留、非法打工都在可控制範圍,外交部決議延長試辦這項免簽措施1年,至107年7月31日。

  外交部並擴大「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適用條件,針對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與寮國國民,凡持有過去10年內核發的我國簽證且無違常紀錄者,得至內政部移民署網頁(https://niaspeedy.immigration.gov.tw/nia_southeast)填寫申請表,申請多次入境憑證,為有條件式免簽措施,但勞工簽證不適用。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