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前往立院 支持刪除出國一日規定

2016 / 07 / 1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五日臺北報導】立法院院會7月5日下午討論案第20案排審《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外勞聘僱期滿出國一日的規定,勞工團體前往立法院表達支持修法意見,對此,勞動部也表達支持修法刪除,可減少外勞負擔國外高額仲介費與縮短雇主人力需求空窗期,提升臺灣國際形象。

不過,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5點19分散會,並未審查到就服法第52條修正案,將再看周五是否會排審。

移工、家庭看護工雇主與本勞等數十名7月5日上午在立法院正門口高喊「移工少剝皮,勞雇爭雙贏」,同時多名移工將自己來臺所付的仲介費寫明在A4紙上。

勞動部上網公佈支持修法說帖,為避免外籍看護工返國休假期間之照顧空窗,將配套試辦外籍家庭看護工喘息服務計畫,鼓勵居家單位於外籍看護工返鄉期間派員服務,105年已編列新臺幣2,000萬元預算,106年度將擴大辦理。

針對外傳修法後額外再給21天返鄉假,勞動部澄清指出,返鄉探親之假別,係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辦理。換言之,外籍勞工之返鄉假,得由勞雇雙方協議,使用當年度特別休假返鄉或請事假返鄉。以特別休假返鄉者,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如請事假返鄉者,休假期間雇主得不給工資。

至於未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別之家事外籍勞工,勞動部就其返鄉權益,將協調各來源國明訂於勞動契約範本;並非修法後除特別休假外額外再給21天返鄉假。

外界擔心外籍勞工來源更少,外籍勞工招募工人牛頭費暴增,訓練食宿費難以回收,棄守臺灣仲介市場;勞動部表示,若確有外籍勞工來源不足之情況,本部將立即加強與來源國進行雙邊洽談,並推動國對國直聘,以解決國人用人需求;同時將積極進行防堵並與外勞來源國合作,就超收費用之問題加強查處。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