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零組件、養護機構等 適用先輔導再勞檢 輔導後一個月改善期 再進行勞動檢查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7月起勞基法一例一休檢查採取「先輔導再勞檢」,首波適用「先輔導再勞檢」的勞動派遣、養護機構等8個專案檢查行業、共630家企業,將給予一個月改善期,一個月後將正式勞動檢查,同時為了避免進廠輔導後企業不認帳,負責勞檢的職業安全署特別針對四種態樣如企業拒絕擬訂輔導SOP處理原則,確保勞檢員已盡到輔導責任。
勞動部106年規劃15項共1,400家專案勞動檢查,7月時還剩下8項專案勞檢行業、630家企業未執行,包括「養護機構勞檢(60家)」、「航空及鐵道運輸業勞檢(10家)」、「國道客運駕駛員工工時專案檢查(30家)」、「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勞檢(150至250人普查)(200家)」、「私立幼兒園勞檢(100家)」、「漁船勞工勞檢(30家)」、「勞動派遣專案檢查(100家)」及「金融保險業勞檢(100家)」,將是首波適用「先輔導再勞檢」的行業。
為了避免「不教而殺」,勞動部7月起一例一休勞檢執行計畫,採「先輔導再檢查」,目前勞動部針對上述8行業進行輔導,輔導後給予一個月改善期,再進行勞檢,由於這些企業都已經過輔導程序,若勞檢發現違規,將不再有改善時間,立即開罰。
勞動部表示,第一階段完成「專案檢查」勞檢後,年底進入第二類「分級檢查」輔導及檢查,將鎖定對象為近3年高工時、高違規行業,家數也將擴大為5千家,同樣由勞檢員逐一進廠輔導,一個月後勞檢。
為確保勞檢員進廠輔導達到輔導告知責任,勞動部職安署針對四種企業樣態訂出SOP,一、企業完全拒絕勞檢員進廠,則勞檢員當場留置自主管理檢視表供企業參考,事後再發公文提醒;二、企業態度和緩,但拒提供任何公司清冊或員工出勤紀錄等資料,則勞檢員口頭告知勞基法相關規定,並留下自主管理檢視表供參。
第三種是資料只給部分,勞檢員針對其他未提供資料提出改善建議;第四種最合作的企業願意開誠佈公提供資料與勞檢員討論。
職安署表示,勞檢目的不在開罰,而是協助企業達到勞基法法令規定,過去很多企業反映勞基法太複雜,不容易懂,因此這次才採先輔導再檢查。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