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提高勞保保費與年資採計延長 勞團籲使用新稅收補退休金不足者

2017 / 03 / 2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八日臺北報導】針對年金改革方案即將在本周四在行政院院會審查,工鬥團體表示,反對片面提高勞保保費與投保年資採計180個月,這樣是造成世代不公且殘害低薪勞工,政府應該建立基本保障制度,優先讓65歲退休的弱勢勞工、家庭主婦、失業者等等族群,每個月退休金不到每個月基本工資(2萬1,009元)時,應由稅收去補足,以保障弱勢族權基本的生活。

  勞保條例改革方向有勞保費率自107年起改為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112年起每年將調升1個百分點至18%;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由目前5年拉長為15年。

  工鬥團體將於3月29日上午赴勞動部抗議。工鬥團體表示,年金改革方案即將在本周四,正式由年金改革委員會訂出方案,即是民進黨政府在勞動部、行政院,甚至黨團都要推動的方案。然而,現在所謂的「改革」方案,僅僅是延續馬政府時代的「多繳、少領、延後退」政策,即便經過多場的年金改革委員會方案,現在蔡政府端出的年金改惡方案,仍是保費費率一年條1%,逐年提高至18%;仍舊是最高投保薪資從60個月拉長到180個月。

  工鬥團體指出,保費的提升放在新一代勞動力短少、低薪的狀態下來看,完全不符合蔡政府宣稱的世代正義。延長最高投保薪資平均的範圍,是變相讓工作型態相對不穩定的勞工退休的給付大幅縮減。蔡政府拿著勞保基金會破產的理由,一而再再而三提出損害勞工的年改方案,只能說根本是修惡的方案。

  蔡英文在105年1月4日和工鬥團體見面,曾經允諾要在年金方面讓勞工有最基本的保障,很快地又跳票了。

  工鬥成員陳姳臻表示,台灣面臨低薪化、少子化,年金修惡只會無限地讓勞工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少領一點」,建議政府應建立跳脫職業保險(勞保)的稅收年金,以提升台灣過低的資本課稅來建立新的財源,建立基本保障制度,優先讓弱勢的勞工、家庭主婦、失業者等等族群,到了老年65歲時可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她進一步說明,退休後的基本保障,其金額應該比照基本工資如現行每月2萬1,009元,對於退休後每月領取不足基本工資者,以稅收去補足至基本工資,若事已高於基本工資則不須變動,讓所有退休的民眾都能有基本生活保障。

  工鬥團體呼籲蔡政府,不要急著拍板定案改惡年金,而是變換邏輯趕緊建立稅收的基本保障制度,才是真正改革年金問題的解方。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