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國籍子女補助20億元 林美珠指繆誤 人道安置無依兒少僅45名 預算551萬元

2017 / 04 / 2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廿六日臺北報導】電子媒體日前報導,勞動部年砸20億補貼8千名移工子女安置費用,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鄭重澄清,基於人道安置,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審核通過的是針對衛福部的計劃,符合相關資格的無依非本國籍子女,106年僅約45名,每年每名補助17.5萬元、每天補助600元,預估今年費用約551萬元,她強調,絕非外界所說20億元。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6日邀請勞動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報告「外籍勞工在台生育子女增長對我國人口政策之影響及因應:安置、治安、就醫、就養、就學、就業(二安四就)」。

  包括陳宜民、吳玉琴、陳曼麗、林淑芬等多位藍、綠立委今天質詢聚焦在媒體報導勞動部將每年花費新台幣20億元補助約8千名在台遭到棄養的外勞子女一事。

  許淑華指避孕手冊沒用看護攜眷居留恐生爭議

  林美珠答覆說明,依據移民署及衛福部提供資料,96至106年3月在臺外國人所生子女約7千多人,這些外國人包含白領專業外國人、外籍學生及外籍勞工等,目前由社福單位安置之非本國籍兒少人數累計至106年1月底止共121人,其中45人之生母為行蹤不明或已出國之外籍勞工,符合勞動部補助對象;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係屬於引進外籍勞工所衍生之管理問題,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安置費用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範之就業安定基金法定用途。

  根據勞動部規劃,6月起補助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期間費用每月每人經費為1.75萬元,106年預計安置人數45人,所需經費為551萬元,補助對象包含機構安置、寄養安置及留養人家庭安置。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批評指出,來台工作的外勞又不是國中生,發放避孕手冊會有用嗎!另報告中依據雇聘法第44條規定,外籍勞工不得攜眷居留。但受聘僱期間在我國生產子女並有能力扶養者,不在此限。她質疑家庭看護工若是攜眷居留恐生爭議,要求訂定要明確。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與李麗芬表示,對於20億元的補助網路錯誤消息,勞動部應積極馬上澄清。

  雖然多數立委認同基於人道補助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費用,民進黨立委楊曜指出,該費用應由衛福部社家署支付,他認為不應由就安基金支付,無法源基礎,不然勞動部就應修就服法。對此,林美珠表示,適當時機會檢討。

  楊曜指應由社家署支付沒法源應要提修就服法

  另外,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也提出,外勞如果需要安置,勞動部有規劃外勞母子都接受安置,在安置中心時母親與小孩每人每天都有500元補助,1天共1千元,1個月就要3萬元,他提醒應注意外界看法。對此,林美珠答覆,外勞安置是要符合特殊條件,外勞安置平均時間是約2個月。

林美珠報告指出,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期間與本國勞工享有相同之基本權益,現行外籍勞工健康檢查項目已不包含妊娠檢查,她強調,雇主不得因外籍勞工懷孕、分娩或育兒,片面與外籍勞工解除聘僱契約,違反者,將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同時將廢止及不予許可,如已核發許可者,得終止引進。如有雇主以不當手段對待懷孕生子外籍勞工,外籍勞工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或本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提出檢舉。

勞動部將配合衛福部提供有關避孕保健衛教及生育相關宣導內容,透過入境講習、編印雙語版宣導手冊、運用中外語廣播節目等管道加強宣導,以避免外籍勞工所生非本國籍無依子女之人數持續增加。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