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性平專案 製造業列第二波對象 百人以上有違規、申訴紀錄 優先抽查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十八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分析近三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事業單位,行業別以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及醫療服務業為最多,勞工局於今年3月至4月間發動第一波專案勞檢,抽查的20家批發零售業中,有8家未設置哺集乳室或未提供托兒設施、措施,已依法給予行政指導並督促企業改善,另有2家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各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針對其他違規比例較高的行業別,勞工局即日起將抽查20家受僱人數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並以過去曾有違反性平法或有申訴紀錄、指標性企業為優先;醫療服務業亦將於7月底前完成。
勞工局分析,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因屬傳統型產業,可能因此管理階層對法令修正的掌握度較為不足,且這三類行業因所佔總家數也較多,可能是違規比例較高的原因。
去年5月性平法修正,將原本僱用250人以上,企業雇主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的規定,下修至100人以上,因此此次專案檢查以100人以上企業為優先輔導對象,再逐步擴大至其他小型企業。
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指出,前述規定未訂有罰則,因此勞工局係基於「輔導改善」的出發點執行,過程中也有事業單位因附近的幼兒園都已滿編,以致無法符合規範,勞工局將透過相關局處協助,逐一聯繫可提供服務的機構讓企業參考,多數雇主都願意配合。
在托兒設施或措施部分,勞工局與勞動部均有補助方案,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可在年初(1月1日至2月底)或年中(6月1日至7月15日)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可在「新北勞動雲」網站內查詢,或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sbcare.mol.gov.tw/Page/index.aspx)下載表單。
另外,性平法第13條規定,僱用30人以上企業,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違者得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第一波檢查有2家違反。
陳兆年指出,與托兒設施措施不同,違反此項規定者將有處分,而事前亦有將相關範例函文給轄內事業單位,或可至「新北勞動雲」下載。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